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为积极响应食品国家安全标准及法规的更新,青岛凯盛浩丰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统称“我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现声明如下:
自2026年5月起,我司生产(含委托生产品标签将在过渡期内依照GB7718-2025《食品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、GB 28050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0号)的相关要求,逐步推进改版工作。
在改版过渡期内,市场上可能存在新旧版本标签共存的情况。我司始终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放在首位,无论新老包装,产品均符合法规标准要求,品质始终如一。
特此声明
青岛凯盛浩丰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
2026年4月13日
